在北京缴纳的五险一金在河北部分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以下是具体情况:
医疗保险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养老保险
京津冀三地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只需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即可实现。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一般在参保地享受相关待遇,但如果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在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和审核后,理论上可以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河北,在河北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较为复杂,需要咨询两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
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是在参保地认定和享受待遇。如果在北京缴纳工伤保险,在河北发生工伤事故,一般需要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不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在河北有分支机构且符合相关规定等,可能可以在河北进行工伤认定和待遇申请,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两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如果在北京缴纳生育保险,在河北生育,需要按照北京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等。
住房公积金
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河北购买住房时,满足一定条件可以申请提取。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或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如在雄安新区购买住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有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