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及标准如下:
一、计发基数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础。计算公式为: $$ \text{月平均工资}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text{职工人数}} $$
例如:某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为1440万元,职工人数120人,则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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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顺产女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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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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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5岁以上)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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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享受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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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护理假规定的享受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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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8000元,顺产98天,则津贴为: $$ 8000 \div 30 \times 98 \approx 26133.33 \text{元}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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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上限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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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由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拨付至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或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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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是两种不同待遇,前者仅覆盖产假期间,后者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延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石家庄生育津贴政策文件,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