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已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以下是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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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2023年4月1日起,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正式上线“省内无异地”功能,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均无需异地备案,结算待遇执行参保地同等的待遇政策,不提高起付线,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不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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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类型:结算类型与之前一致,包括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精神病住院、放化疗住院、生育住院、生育门诊和“双通道”谈判药品8种(个别类型需参保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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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处理: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试行)》(赣医保发 [2022] 22号)要求,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意外伤害排除第三方责任,采用参保人承诺制办理,即参保人向就医医疗机构承诺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和工伤责任即可直接结算(需填表交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需上传外伤和第三方责任标识,参保地根据标识字段判断是否可以直接结算。
江西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