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农村奖扶”)是一项由国家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旨在解决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以下是关于农村计生奖扶的详细信息:
基本条件
农村奖扶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户口性质: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 2.生育时间:在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子女,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多子女
- 3.现存子女情况: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 4.年龄要求: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级评议: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在村里进行公示。
3.镇级初审:乡镇(街道)政府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
4.县级审核: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
奖扶标准
1.一般标准:每人每年960元
2.独生女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3.子女死亡标准:每人每年1560元
4.独生女死亡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
发放时间
奖励扶助金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底之前和12月底之前。
特别扶助
除了农村奖扶外,还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简称“特扶”),主要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具体条件包括:
1.年龄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
2.子女情况: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3.扶助标准: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每人每年9600元;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年12000元。
其他优惠政策
1.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
2.干部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不低于1000元。
3.升学加分和奖励:农村“两户”子女在升学时享有加分和奖励政策。
4.失独家庭补助:一次性补助20000元;60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成员享受住院护理补助每天100元,每年不得超过30天。
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总结
农村计生奖扶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旨在通过经济补助和社会保障措施,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