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4年度医保政策,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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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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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400元,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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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起付标准仍为400元,但统筹支付比例提高至65%,年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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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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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临时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执行与本地一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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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后长期居住地就医可享与参保地相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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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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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起 ,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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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按统筹地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值的2%(70周岁以下)或2.5%(70周岁及以上)定额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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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同步调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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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 :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就医无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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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查询 :最新政策可通过德州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整内容已纳入2024年医保政策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