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慢病办理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慢性病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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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共计30类病种,分为甲类和乙类病种。甲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肾透析等10种疾病;乙类病种包括糖尿病、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等20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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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甲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4种疾病;乙类病种包括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等26种疾病。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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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一年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定点医院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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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鲁医保(泰安医保)”小程序进行办理,适用于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
- 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
- 每年12月份,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变更自己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变更的人员,在每年12月底前携带社会保障卡到新选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上一年度签约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有效。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再次变更。
- 待遇享受 :
- 甲类病种随时办理,即时审核,医疗待遇当月享受。乙类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组织审核鉴定,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审核未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 费用管理 :
- 完善适合门诊慢特病治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各市探索门诊按病种付费结算,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 贫困人口申报 :
- 贫困人口申报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的,本人只需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不再要求必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就近到县市区确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科室审核资料、填写《门诊慢性大病补助申请登记表》,在该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申请办理。
这些新规定旨在简化慢病办理流程,提高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循这些新规定,确保自己的医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