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三附院的报销比例根据医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80%,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乡镇85%,县级65%,市级55%,省级50%。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依据医院级别和在职/退休状态而定。
居民医保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为居民医保全部35种门诊慢性病定点取药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0%。
住院报销比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报销比例也相应变化。一级医疗机构起伏标准为3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起伏标准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三级医疗机构起伏标准第一次住院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
新农合
- 住院报销比例:
-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新农合补偿比例,乡镇85%,县级65%,市级55%,省级50%。
-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本省任何级别医院就诊都不低于70%,二次报销比例为个人负担部分8000元以内(含8000元)报销17%,超出8000元的部分报销73%。
职工医保
住院报销比例:
- 根据医院级别和在职/退休状态而定。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高,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低。退休人员同等级别提高2个百分点。
门诊报销比例:
- 在一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通常为60%;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可能为40%;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一般为20%或30%,具体依地区政策而定。
新乡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类型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备注 |
---|---|---|---|---|
门诊重症慢性病 | 80% | _ | _ | 乙类药品需先扣除个人自付部分 |
城镇职工门诊 | 在职60% | 300元 | 1500元 | 退休职工70%,限额2000元 |
城镇职工住院 | 最高90% | 300元 | 15万元 | _ |
城乡居民门诊 | 60% | _ | 400元 | _ |
城乡居民住院 | 最高90% | 150元 | 15万元 | 14周岁及以下起付标准减半 |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 一级90% | 150元 | 15万元 | 二级80%,三级70% |
新乡三附院医保报销详情
医疗项目 | 报销比例 | 备注 |
---|---|---|
一级医院住院 | 在职87%,退休89% | _ |
二级医院住院 | 在职与退休报销比例不同 | 具体按政策执行 |
三级医院住院 | 医保基金支付70% | 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1200元 |
省外医院住院 | 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 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在现行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
门诊紧急治疗 | 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50% | _ |
特殊门诊 | 医保基金报销50%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