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基于2016年全面放开的二孩政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以下是2017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1. 全面二孩政策
2017年,我国继续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即允许所有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不再限制独生子女夫妇或非独生子女夫妇。
2. 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3. 再婚生育政策
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4. 病残儿再生育政策
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5.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仍然存在,但具体标准和执行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
6.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施奖励扶助政策,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
7. 产假和生育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并提供更好的生育支持和服务。
政策效果
2017年,全面二孩政策效果继续显现,二孩出生人数比2016年明显增加,占比超过50%。由于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初婚初育年龄推迟等因素,一孩出生人数有所下降。总体而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改善人口年龄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