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新政策,2025年生二胎可享受以下生育支持措施及福利保障:
一、生育假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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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女方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70天产假,合计168天;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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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
- 男方享受累计不超过25天的护理假,包含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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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 子女0—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可分别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二、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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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单胎顺产报销限额为4500元,单胎难产5500元;多胞胎顺产、难产分别提高至5000元和6000元;
- 门诊产检费用按7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 流产、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限额1000-2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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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
-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在98天法定产假基础上,延长30天至128天(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其他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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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
-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均可享受上述待遇,包括再婚家庭依法生育二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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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细则
- 生育假按自然日计算,需连续休假;
-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参保职工同步享受待遇。
注意事项
- 以上政策自2022年3月24日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生育保险待遇细则依据2023年9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 具体操作流程及标准可能因地区或单位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或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