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各自的报销标准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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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待遇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年度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退休人员年度门诊起付线为1300元。
- 支付比例:2万元以下的合规门诊费用,社区定点医院可报销90%,其他定点医院报销70%;超过2万元以上的合规门诊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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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本年度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住院的起付线为650元。
- 支付比例:1300元-3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3万元-4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2%,三级医院报销90%;4万元-10万元段,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均报销95%;10万元-50万元段,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均报销95%。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各阶段相应提高。
- 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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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院年度起付线为100元,二级、三级医院年度起付线为550元。
- 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5%,二级、三级医院报销50%。
- 最高支付限额:门(急)诊封顶线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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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300元,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为200元;二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为650元;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
- 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8%,三级医院报销75%-78%。
- 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
北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根据参保人群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在门(急)诊和住院待遇方面都设有不同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