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0%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慢性病患者的药品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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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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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80%。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 :
- 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的乙类药品,个人需先自付10%。
-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 :
- 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进行报销(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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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般0-300元报销40%,300元以上报销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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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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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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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
建议慢性病患者在就诊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