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医疗机构名称: [原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医疗机构详细地址]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负责人联系电话]
变更事项
原名称: [原医疗机构名称] 新名称: [拟变更后的医疗机构名称]
变更理由
[简要说明变更名称的原因,例如:为了更好地反映医疗机构的专业特色、发展方向或品牌形象,提高公众识别度和认可度等。]
申请依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变更名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申请书》 (原件);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新名称的命名依据和理由 (书面材料);
- 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必要)。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医政医管部门。
- 受理与审核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 审批与发证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批准,并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公告与备案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批准的医疗机构变更名称进行公告,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郑重声明,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申请日期]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上内容,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需要,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