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指的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的行政单位。它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协等自治区一级的党政机关和部门。
自治区本级的职责主要包括:
- 1.制定政策: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 2.行政管理:负责自治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
- 3.立法工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
- 4.监督执行:监督自治区内各级政府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策的执行情况。
- 5.财政管理:负责自治区的财政预算和决算,管理自治区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自治区本级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享有一定的自治权,能够根据本地区的民族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管理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