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根据场所或工程类型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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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选择
- 告知承诺制:提交场所符合消防标准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当场获许可。
- 常规检查制:不采用告知承诺的,消防救援机构需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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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图、消防设施清单、消防安全制度、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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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与责任
-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消防救援机构后续会进行现场核查;若发现与承诺不符,将依法处理并撤销许可。
二、建设工程消防审批
(一)特殊建设工程(如大型公建、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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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查
- 提交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设计文件(含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等材料。
- 主管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需专家评审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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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
- 工程竣工后申请验收,提交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报告、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等。
- 主管部门15日内组织现场评定并出具验收意见。
(二)其他建设工程(非特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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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备案
- 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通过省级消防机构网站或纸质备案表提交备案。
- 未被系统抽中的,立即确认备案;抽中的则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并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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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复查
- 检查不合格的需整改后重新申报复查,主管部门7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查意见。
三、娱乐场所等特定场所消防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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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准备
- 填写《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加盖公章并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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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与审核
- 消防监督机构7日内派员现场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审核合格后报上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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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审批通过后缴纳费用,由消防机构内勤填发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
- 地域差异:部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消防部门。
以上流程综合了不同场景的消防审批要求,办理时需根据具体类型选择对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