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申请慢病补助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且病情较重、费用较高,需要长期在门诊定期复查取药的,可以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可申请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共有22种,包括恶性肿瘤的治疗、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等。
申请慢病补助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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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向本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庆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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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社保卡或金穗惠农卡、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近两年相关病种病历(须加盖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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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确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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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慢性特殊疾病人员登记和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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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健康保障局组织对申报I类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人员进行鉴定确认;由各县(区)负责对申报Ⅱ、Ⅲ、Ⅳ类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人员组织鉴定和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付比例在10%—4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结算,居民医保部分病种按年结算,剩余部分不累计。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确保能够顺利享受慢病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