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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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在村卫生室或中心、镇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如村卫生室报销60%,年度封顶线为当年个人缴费的60%。
- “两病”门诊:“两病”患者使用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规定报销。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 住院医疗:涵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一级医疗机构可达90%,二级医疗机构可达80%,三级医疗机构可达60%。
-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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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住院费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大病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村居民,经新农合补偿后,新农合补偿政策范围内需要参保者自己承担的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高于一定金额的部分,以及政策范围外需要参保者自付的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获得救助。
2025年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旨在减轻农民因病致贫的风险,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