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已从“控制人口数量”转向“优化生育支持体系”,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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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数量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各省市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具体细则,如安徽省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允许符合条件家庭生育三个子女。 -
取消限制性措施
全面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清理与三孩政策相冲突的处罚规定。
二、生育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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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保障
- 全国统一延长产假至158天(含法定产假),配偶享有30天护理假;
- 子女3周岁前,父母每年可各享受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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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贴
- 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 育儿补贴:
- 浙江、山东等地对二孩/三孩家庭提供每月200-600元补贴至子女3周岁;
- 宁夏对二孩、三孩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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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支持
- 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额度最高可上浮20%;
- 租房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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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与托育服务
- 将辅助生殖技术部分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地方财政对困难家庭补助最高1万元;
- 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部分地区提高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比例。
三、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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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 保留原有奖励政策,2025年起多地提高养老补贴(如北京达500元/月/人),并新增失能老人护理补贴(200-800元/月);
- 独生子女享带薪护理假,用于照料失能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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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享受公办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
四、配套机制
- 婚育服务:开展青年婚恋指导、优化高校婚育制度,部分地区试点结婚登记红包发放;
- 法律责任: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需依法落实政策,禁止侵犯公民生育权益。
(注:具体政策以各地实施细则为准,部分措施存在区域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