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的级别主要依据所在检察院的层级及内部人事管理架构确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普通地级市检察院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通常为正科级或副处级。例如,洛阳市检察院明确其法律政策研究室为“正科级规格”,设主任1名。但部分地级市可能因人事管理制度、资历等因素将该职位定为副处级。 -
直辖市检察院
因直辖市检察院为省级单位,其内设部门级别更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一般为正处级,部分可能为副厅级。这一层级与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检察官,对应厅局级)的架构逻辑相似。
该职位的具体级别还可能受个人资历、工作年限等因素影响。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检察院的实际人事安排可能存在差异,需结合当地组织架构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