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产假最新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
正常分娩
湖北省统一执行158天产假,包含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和省内增加的60天奖励假。 -
难产/剖宫产
在158天基础上,额外增加15天,总产假为173天。 -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例如双胞胎正常分娩可享173天,三胞胎则为188天。
二、特殊情形处理
-
流产/引产
- 妊娠未满12周流产:30天;
- 妊娠12周至28周流(引)产:45天;
- 妊娠28周以上引产:98天。
-
产假计算方式
以预产期证明为基准,可提前1-3个月申请;遇特殊情况(如产后恢复困难)可申请延长,需提供医疗证明。
三、其他配套福利
-
配偶护理假
配偶可享受15天护理假(宜昌市部分单位试点延长至30天,非强制)。 -
育儿假
子女3周岁前,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按工作日计算。 -
哺乳假
婴儿1周岁内,女职工每天可享1小时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四、政策实施差异
- 宜昌市特殊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将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但属于非强制措施,需与单位协商。
- 其他城市(如武汉、黄石、十堰等):统一执行158天基础产假。
注: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生育津贴、餐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