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头费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被拆迁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数量进行分配的补偿款项。其核心内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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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性质
主要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属于对居住权益的保障性补偿。在此基础上,再结合房屋重置成新价(即按当前重建成本计算的房屋价值)进行综合补偿。 -
适用场景
多见于农村房屋拆迁活动,属于地方性补偿政策而非全国统一标准。补偿方案需确保被拆迁人居住条件不降低,通常与宅基地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组合实施。 -
计算依据
以房地产权证登记为基准计户核算人口数,若无权证则参考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具体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常见计算方式包括:- 按实际居住人口数给予定额补偿(如某地区每人5万元)
- 结合户籍人口与房屋面积综合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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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偿的关系
作为拆迁补偿方案的一部分,需与其他补偿项目协同实施:- 房屋价值补偿(按市场评估价)
- 搬迁安置费(含临时过渡费用)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用房)
需特别注意:该费用并非法定补偿项目,各地实践差异较大,最终以地方政府公示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