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管县”政策是否取消的问题,以下是详细解答:
1. 直管县政策的背景与历史
河南省在2014年提出了“省直管县”制度,旨在通过减少地级市的管理层级,赋予县级更大的自主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这一制度试点了10个县(市),包括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和新蔡县。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弊端,例如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市级与县级之间的协调问题等。
2. 政策的调整与取消
根据相关资料,河南省的“省直管县”体制已于2018年1月1日被正式取消。取消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优化管理结构,解决此前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取消后,这些县的行政管理权限重新划归地级市,但部分经济权限仍保留,例如税收分成等。
3. 当前财政直管县的实施情况
虽然“省直管县”体制被取消,但河南省在财政管理方面进行了新的改革,即“财政直管县”政策。根据《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南省的财政直管县范围从原来的24个扩大至全部102个县(市)。这一改革的核心是:
- 省财政直接核定各县(市)的财政体制;
- 除上划中央和省级部分外,财政收入全部留归当地使用,市级不再参与分享;
- 省财政直接向县(市)调度资金和办理财政结算,增强县级财政的自主性和保障能力。
4. 政策调整的意义
此次财政直管县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放权赋能,优化省、市、县三级财政关系,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同时促进县域经济与市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总结
- 省直管县体制已于2018年取消。
- 当前实施的是财政直管县政策,范围覆盖全省102个县(市),重点在于优化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县域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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