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现行的生育政策,二胎产假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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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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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延长产假
在国家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总产假为 128天 (2016年调整后)。
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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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若分娩过程遇难产,产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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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其他相关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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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除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18天(2025年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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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配偶享受1个月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四、总产假天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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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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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延长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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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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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难产/多胞胎):最多增加30天(如生育2孩)
五、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