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产假新规定
基本产假天数
- 正常分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额外增加的产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总计188天。
- 特殊情况:
- 难产:在基本假期上增加15天。
- 多胞胎:在基本假期上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 怀孕不满2个月的为15天、不满4个月的为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的为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的为75天。
陪产假
- 男方陪产假:30天。
其他相关规定
- 孕期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在女性孕期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哺乳期: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孕期禁忌工作或法定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工作,不能延长其劳动时间,且尽可能不安排夜班工作。
- 享有每天1小时、每次30分钟的哺乳假(可合并休)。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 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的:由社保部门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x规定的假期天数。
-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产假前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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