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皇家一号”案涉及多方面的违法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直接涉案的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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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犯罪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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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加贵、王国付 :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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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人员 :包括任文模等9人,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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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卖淫人员
共有133人被起诉,部分获刑15年以下,部分因情节较轻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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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与赌博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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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 :在无证情况下从会所购进香烟并销售,涉案金额4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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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邵广忠 :作为大股东,涉及赌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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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与包庇人员
部分涉案人员因窝藏、包庇主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间接涉案的“保护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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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内部违纪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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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敏 :因未查处会所违法活动,被判处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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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廷欣 :作为公安系统高层,因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被“双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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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民警 :包括副局长等8人,因参与利益输送、失职渎职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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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利益方
- 会所股东与经营者 :部分股东通过贿赂等手段干预执法,形成利益链条。
三、案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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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庞大 :涉案人员超260人,涉案金额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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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渗透 :从普通民警到局领导均有涉案人员,形成系统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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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链条复杂 :包含黄赌毒、非法经营、权钱交易等多重犯罪关联。
总结
“皇家一号”案不仅涉及组织卖淫、非法经营等犯罪,更暴露了公安系统内部监管失效、权钱交易等深层次问题。案件后续追责中,既对主犯进行了严厉惩处,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