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要点
一、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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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增加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个人缴费增幅低于财政补助。 -
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
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中部地区60%,东部地区按比例补助。地方财政需确保补助资金足额拨付,不得挤占挪用。
二、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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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覆盖水平
2024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13.26亿,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低收入和脱贫人口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 -
地方示例
常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455.53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增长2.68%至272.42万,在职退休比为2.68。
三、基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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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收支结余
2024年医保基金总收入3.48万亿元,总支出2.97万亿元,年内结余5100多亿元,职工和居民医保均实现统筹基金结余。 -
地方基金规模
常州市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185.68亿元,总支出160.77亿元,累计结存229.15亿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备付能力达17.65个月。
四、待遇保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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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与门诊保障
- 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
- 门诊保障向基层倾斜,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机制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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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生育保障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不高于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支付限额达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 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
五、重点人群保障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参保率不低于99%,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面落实。
以上政策通过优化筹资结构、提升待遇水平及强化重点人群保障,进一步织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