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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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或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分别按60%或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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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正常产假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多胞胎、难产、晚育等情形可增加产假。
二、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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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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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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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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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时,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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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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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产假(含15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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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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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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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25岁以上):增加15天产假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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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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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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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性质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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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同时满足: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生育期间缴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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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申请时需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示例计算
以兰州市为例:
若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5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 125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65833 \text{元} $$
若为难产,则总产假及津贴增加15天。
以上信息综合自甘肃省社保政策及官方指南,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