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医保政策,外地医保在宁波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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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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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比例在本地就医待遇基础上下浮10个百分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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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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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4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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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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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转出地备案,报销比例在本地就医待遇基础上下浮20个百分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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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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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4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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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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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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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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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院 :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2%、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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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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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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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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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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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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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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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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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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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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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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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与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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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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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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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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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需提供转出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否则可能再下浮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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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提供完整原始报销材料,不完整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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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宁波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