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医院的级别、治疗费用的多少以及是否为退休人员等。以下是具体的报销细节:
-
门诊报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门诊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76%,退休人员82%;
- 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6%;
-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职人员86%,退休人员92%。
-
住院报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具体起付标准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含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如下:
- 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 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 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杭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治疗费用和是否为退休人员等因素而异。具体的报销金额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医疗费用和上述报销比例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