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政策,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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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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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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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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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规则
- 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退休(职)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可按国家规定计入缴费年限,但计入后男性总年限不超过10年,女性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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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的职工,需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补缴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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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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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处理 :可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选择一次性趸缴(具体金额由医保部门确定)。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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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与此前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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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00元/人(含长期护理保险2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泰州市医疗保障条例及市级政策文件,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