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不能用现金支付:
- 超过一定限额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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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盟,从2027年开始,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万欧元时,禁止使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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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这个起点的支出不应使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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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国家如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和希腊对于现金支付的限额有更严格的规定,例如,意大利的现金支付上限为5000欧元,法国为1000欧元,西班牙居民不得超过2500欧元,非居民最高限额为1.5万欧元,希腊则规定每笔交易最多只可以使用500欧元现金。
- 特定情况下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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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应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并有相应的凭证来证实支出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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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及佣金对公切勿现金支付,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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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残疾人工资切勿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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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团体单位、部队单位、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时,不能使用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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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存款账户、特定专用账户(如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等)、单位银行卡账户、收入汇缴账户、验资账户、Ⅲ类个人银行账户等,这些账户的资金有特定的用途和监管要求,不能随意支取现金。
- 税务规定 :
- 在特定情况下,如无法补开或换开发票、手续费及佣金、支付残疾人工资等,应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并需有相应的凭证来证实支出的真实性。
不能用现金支付的情况主要包括超过一定限额的支出、特定情况下的支出以及不符合税务规定的支出。这些规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而异,具体情况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