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组成,具体缴存比例如下:
-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16%,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 8%,由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 8% 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 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8% 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 4% 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需要注意,个人缴费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 的,按本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计算个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