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手术不可以用家人的医保,原因如下:
- 医保政策规定:医保遵循 “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的原则,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实行 “一人一卡”,必须 “专卡专用”。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属欺诈骗保行为。
-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3 个月至 12 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现在有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该政策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将个人账户里的钱给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用家人的医保看病做手术,而是在家庭成员自己使用本人医保进行结算后,个人支付的部分可以从共济账户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