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人才管理办法主要围绕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分类管理等方面制定,结合现行政策和各行业实施细则,形成以下体系:
一、人才认定标准
- 高层次人才:符合《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各类人才;
- 基础型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纳入管理范围,并针对教育、医疗等紧缺行业设置特定引进标准;
- 特殊人才: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渠道引进的“双一流”、985、211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人才。
二、人才引进措施
- 招聘条件优化
- 年龄限制:一般岗位年龄上限为35周岁,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
- 资格要求:部分岗位需具备执业资格或职称,如医疗卫生岗位需符合医德医风要求。
- 定向招聘渠道
- 通过高校双选会、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等吸纳专业人才,如教育系统2024年通过双选会招聘71人;
- 医疗卫生系统实施“县聘乡用”机制,统筹县级机构编制资源下沉至基层。
三、人才培养与管理机制
- 编制与岗位管理:
- 教育系统实行“县管校聘”模式,由县委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联合管理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设置;
- 医疗卫生系统推行编制动态调整,2—3年内集中补充基层卫生人才。
- 职业发展支持:
- 基层医疗人才职称晋升政策倾斜,乡镇卫生院中级以上职称比例目标达15%;
- 教师队伍实施师德考核和业务培训,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
四、激励保障政策
- 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 绩效激励:
- 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专门绩效制度,允许突破事业单位工资水平限制;
- 教育系统落实“两个允许”政策,优化收入分配机制;
- 服务保障: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明确服务期要求,服务期内人员限制报考其他岗位。
五、跨部门协同机制
- 多部门联合管理:人才政策由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协同制定与执行,如教职工管理办法需经县委编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数据共享与监督: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限制严重失信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六、行业专项管理
- 教育领域:细化教师招聘、考核、流动等环节,明确师德和业务能力双重标准;
- 医疗领域: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目标,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3.5人以上。
以上政策通过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和跨部门协作,构建了覆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的全周期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