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保卡的报销金额与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等因素有关,以下是一般情况: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 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 10 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 50 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 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100 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 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 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 50 元,处方药费限额 200 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 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 1 元。
住院补偿
- 报销范围:药费以及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 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 200 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 1000 元的按 1000 元报销)。60 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 10 元,限额 200 元。
-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 60%;二级医院报销 40%;三级医院报销 30%。
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 5000 元以上分段补偿,即 5001 - 10000 元补偿 65%,10001 - 18000 元补偿 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 1.1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农村社保报销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会有所不同。例如,黔东南州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50%,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报销 70%,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封顶线 6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