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辽宁抚顺申请高血压门诊慢病医保,可参考以下内容:
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患者。
申请材料
- 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 1 张。
- 本人近 1 年的门诊病志原件(不少于 3 次就诊记录,就诊记录应有心电图、尿常规化验报告单及一次眼底检查和心脏彩超)或近 3 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应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申请流程
- 申请:申请人或代办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将资格认定所需材料提交给承担门诊慢特病认定的医疗机构,每个病种单独申请。
- 受理:承担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申请人填写《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足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补齐。
- 初审:受理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库成员根据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及《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上提出书面认定意见(至少为两名专家的一致意见)。初审通过的,经专家签字、加盖医保部门专用章后,将认定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复核,或以电子文档(扫描图片等)方式通过信息系统上传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复核。初审不通过的,应及时反馈申请人,并退还申请材料。
- 复核:医保经办机构对认定医疗机构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或者抽检),按时限完成复核。复核通过的,在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结果登记;复核不通过的,及时反馈初审医疗机构。
- 认定结果登记:对于符合门诊慢特病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进行信息系统登记,为参保人员提供认定结果查询和打印等服务。
- 申诉:对于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参保人员,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补充相关材料的,可进行再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