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生育津贴 并不是按月分期发放,而是由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发放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分几个月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员工个人 。
从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方式有所优化,生育津贴已开通“即申即享”服务。当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分娩、中止妊娠)时,医保系统会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来计算生育津贴,并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线下申报。
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通常与职工的产假天数一致,按照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发。
因此,重庆市的生育津贴是一次性发放到单位,然后由单位根据产假天数分几个月发放给员工个人。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可能会因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