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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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 计发天数。
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 30。
举例: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4879元,顺产158天津贴为(4879 ÷ 30) × 158 ≈ 25,672元。 -
计发天数
- 女职工分娩
- 顺产:158天;
- 难产(剖宫产、助娩产等):173天;
-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 妊娠满7个月引产:按顺产标准享受158天。
- 男职工护理假
符合规定的可享受15天津贴。 - 计生手术
- 流产:妊娠不满2个月20天、满2个月不满3个月30天、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 输卵管结扎21天,输精管结扎7天,输卵管复通21天,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
- 女职工分娩
二、一次性营养补助
- 标准:按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2024年为3193元/人次。
- 领取条件:女职工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
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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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及陪产假
- 女方产假:国家规定98天 + 江苏省延长60天,共计158天;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天数。
- 男方护理假:1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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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于产后第5个月(自生产当月计算)发放,最迟不超过产后第6个月。 -
补差规则
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则不得截留。
四、申请条件
- 用人单位及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生产当月)。
- 失业人员参保期间生育的,按失业保险金人员标准计发,差额部分由医保机构补发。
注:以上标准以政策实际执行为准,建议通过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45热线核实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