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市,保险的缴纳方式因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的几种情况:
职工医保
- 单位参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并办理单位参保登记。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新入职职工以到本单位当月应发工资或核定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单位通常会通过银行代扣等方式,按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并连同单位应缴部分一同向税务部门缴纳。
-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 可自行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选择参加职工医保的,以全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自然月核定并预缴次月医保费。可以签订扣款协议按年预存、按月扣缴医保费,也可通过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 小程序自行缴纳。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居民:具有参保地户籍或持有参保地居住证的非就业居民应参加居民医保,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居住证明取得地办理参保登记。居民医保费实行年度集中预缴制,每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在集中预缴期内按规定标准全额缴费,可享受下一年度全年的居民医保待遇。缴费标准为 410 元 / 人年(含 10 元长护险),可通过微信、支付宝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 小程序或各大银行进行缴费。
- 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按规定参保缴费,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缴费标准为 260 元 / 人年(含 10 元长护险)。特困、孤儿只需缴纳 10 元(长护险)。
- 学生:省内全日制在籍学生(含大、中、小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与普通居民相同。
养老保险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按核定基数缴纳,2024 上半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3993.2 元,上限为 19966 元,超过上限按上限核定,低于下限按下限核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 16%,个人 8%。企业通过网上申报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然后按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缴纳。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24 年新参保人员,需要先在 “吉林省社会保险” 小程序上办理 “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再登录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 小程序进行缴费;已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 小程序上缴纳养老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