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惠州的社保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合并的,但有一定的条件和流程限制。以下是关于深圳与惠州社保合并的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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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省内转移:广东省内各地市的社保系统已实现联网,深圳和惠州同属广东省,因此两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参保人需要先在深圳停保,然后在惠州参保,之后向惠州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深圳的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等。惠州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将深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等信息合并到惠州的养老保险账户中。
- 跨省转移:如果之前在深圳缴纳的是外地户籍人员的养老保险,且想要转移到惠州,一般需要先在深圳办理养老保险停缴手续,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回到惠州,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惠州社保经办机构会与深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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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职工医保:深圳和惠州的职工医保目前无法直接合并。因为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度,且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报销标准等存在差异,所以不能像养老保险那样简单地转移和合并个人账户金额。但如果参保人在惠州重新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之前的深圳医保缴费年限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被认可,具体的认可方式和规则需要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
- 居民医保:居民医保一般是一年一缴,不累计缴费年限,且没有个人账户,所以不存在合并的问题。如果参保人从深圳回到惠州居住,想要参加惠州的居民医保,可以直接在惠州当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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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与养老保险类似,失业保险也可以在省内进行转移。参保人在深圳停保后,在惠州参保并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将深圳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到惠州。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深圳的失业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惠州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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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由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且保障的是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权益。因此,不存在工伤保险的个人账户合并问题。如果员工在惠州的新工作单位继续参保工伤保险,即可享受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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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通常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其转移接续的规则也与医疗保险类似。一般情况下,生育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能直接转移和合并,但在惠州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当地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深圳与惠州的社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合并的,但具体合并的方式和流程可能因险种而异。在进行社保合并前,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了解详细的政策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