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关于退役军人、老年人等优待证领取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待证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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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包括现役军人(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等)、退役军人(退休证、离休干部荣誉证等)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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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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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户籍在本省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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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要求 :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县级以上老龄工作机构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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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抚对象
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
二、申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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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身份证、退伍证/退休证/军人服务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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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材料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伤残证、参战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三、申领流程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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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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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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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长春)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申领,具体时间由各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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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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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证由省级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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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主动送达、集体颁发或双方约定方式发放,一般需10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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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功能激活
- 申请人需在3个月内激活优待证的金融功能,信息有误需及时更正。
四、政策调整说明
自2024年11月起,吉林省全面取消《老年人优待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直接凭身份证享受优待政策。原《老年人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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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优待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优抚对象,可向常住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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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优待证与身份证具有同等效力,任何单位不得以未办理优待证为由拒绝提供优待。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民政厅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