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的计算通常与职工的工资收入以及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 职工工资在规定范围内:如果职工工资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至 300% 之间,就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 1 月至 12 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作为社保缴费基数。例如,某职工上一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额为 4546 元,且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低于 4546 元、上限高于 4546 元,那么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就是 4546 元。
- 职工工资低于下限:若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 60%,则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为缴费基数。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8000 元,其 60% 为 4800 元,而某职工工资为 4546 元,低于 4800 元,此时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应为 4800 元,而不是 4546 元。
- 职工工资高于上限:当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时,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 为缴费基数。
在广东省东莞市,2024 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下限为 4546 元,上限为 26,421 元,平均工资 8807 元。如果职工的工资处于 4546 元至 26,421 元之间,就按实际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所以在东莞,工资为 4546 元的职工,其社保缴费基数就是 454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