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卡能在广州刷,以下是具体情况:
- 门诊费用
- 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备案,可直接刷卡结算。深圳市已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就医结算,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市外已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其中,一档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余额不足的部分由参保人承担;二档、三档参保人以前参加过基本医保一档且门诊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参保人承担。
- 没有个人账户的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但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因工外出、出差在深圳市的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可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标准的 90% 报销,需参保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总额最高不得超过 1000 元。
- 住院费用
- 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或市外转诊后,可在备案地的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持金融社保卡直接结算。住院起付线 400 元,报销比例按照深圳待遇标准,不降低比例。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需先垫付,然后向深圳医保经办窗口、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里申请报销。
- 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人:深圳医保参保人未办理转诊、备案,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也可直接刷卡结算。住院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按深圳待遇标准的 90%。如果参保人没有办理转诊或备案在深圳市外的定点、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将按照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标准的 90%、70% 来报销。
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深圳市已实现参保人在跨省、省内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限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