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一技之长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开诊所。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暂行办法》规定,个人举办中医诊所,应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 年,或具有《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对于中医一技之长人员来说,需要通过相关考核取得《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才可具备开诊所的资格。
例如,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下发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与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通过申请审核、临床考核、群众评议、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未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允许其申请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
河北、山西、甘肃等省份也有相关政策支持取得相应证书或资格的中医一技之长人员开办诊所。如河北省规定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一技之长诊所。山西省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及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兰州市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