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2004版是一款由中国人寿推出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健康和经济保障。以下是该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通常为90天或180天)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例如,部分版本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可能按照基本保额的300%进行赔付。
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部分版本可能提供更高比例的赔付,如身故时赔付基本保额的300%。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老年可转换养老金
- 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可选择将保险合同转换为养老金,按照保险公司约定的年金领取至终身。
二、保障范围
康宁终身保险2004版涵盖的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恶性肿瘤(如肺癌、肝癌、乳腺癌等)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
-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期)
- 多个肢体缺失
-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良性脑肿瘤
-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 深度昏迷
- 双耳失聪
- 双目失明
- 瘫痪
- 心脏瓣膜手术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严重脑损伤
- 严重帕金森病。
三、保险特点
长期保障
- 保险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持续至被保险人去世,提供终身保障。
高额赔付
- 当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因特定原因身故时,可获得高额赔付,如重大疾病保险金可能达到基本保额的300%。
灵活权益
- 部分版本支持权益转换、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贷款等功能。
四、免责条款
根据搜索结果,康宁终身保险的免责条款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
-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
-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
-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五、总结
康宁终身保险2004版是一款保障范围广泛、赔付比例较高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适合希望获得长期健康保障的人群。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特定条款的解读,建议联系中国人寿的客服或查阅相关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