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不同版本对“十大疾病”的定义存在差异,以下是综合条款的核心内容及赔付标准:
一、2007修订版/老版十大疾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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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 定义:恶性细胞不受控制增长并扩散,需经病理学检查确认,符合WHO国际分类标准。
- 不包含:原位癌、早期甲状腺癌等部分低危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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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
- 条件:须满足三项及以上,包括典型胸痛症状、心电图提示新近改变、心肌酶/肌钙蛋白升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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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后遗症
- 定义:脑血管病变导致永久性功能障碍,确诊180天后仍遗留至少一种障碍(如肢体机能丧失、语言能力丧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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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范围:肾脏、肝脏、心脏、肺脏的异体移植;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因功能衰竭或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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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动脉搭桥术
- 要求:实际实施开胸手术,介入手术(如支架植入)不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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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
- 标准:需达到尿毒症期且已进行至少90天规律透析或实施肾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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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肢体缺失
- 定义: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两个及以上肢体自腕/踝关节以上完全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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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Ⅲ度烧伤
- 标准:烧伤面积达全身体表20%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达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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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帕金森病
- 条件:无法独立生活且需持续药物治疗,需排除药物或中毒引起的继发性帕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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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脑损伤
- 定义:因外伤或疾病导致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且持续180天以上。
二、赔付标准及注意事项
- 等待期:保单生效后180天内确诊疾病不赔付(意外导致除外)。
- 赔付比例:通常按基本保额100%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除外责任:遗传性疾病、先天畸形、艾滋病相关疾病等均不赔付。
三、版本差异说明
- 2019版调整:新增特定疾病分类(如男女/少儿特定重疾),并将部分疾病细化为轻症(如不典型心肌梗塞)。
- 新旧版对比:老版仅覆盖10种核心重疾,新版扩展至40种(含行业规范25种+公司增补15种)。
(注:具体条款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