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佛山社保缴费金额因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企业职工社保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 2010 年度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核定,即上限为 10,089 元,下限为 2018 元。若缴费基数核定后达不到 2010 年度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60%的,按 2010 年度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60%核定,即 2018 元。当时企业缴费比例为 10%,个人缴费比例为 8%。以最低基数为例,企业每月缴费 201.8 元,个人每月缴费 161.44 元。
-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相同,为 2018 元至 10,089 元。企业缴费比例为 0.5%,个人缴费比例为 0.5%(农村户籍的个人不需缴费)。以最低基数为例,企业每月缴费 10.09 元,城镇户籍个人每月缴费 10.09 元,农村户籍个人不缴费。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 2010 年度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核定,即 2472 元。企业缴费比例为 6%,个人缴费比例为 2%(非本市户籍的可选择个人不缴费)。企业每月缴费 148.32 元,本市户籍个人每月缴费 49.44 元。
-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同医疗保险,为 2472 元。企业缴费比例为 0.5%,企业每月缴费 12.36 元。
-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 2010 年度佛山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至 300%核定,即上限为 9270 元,下限为 1854 元。按行业分类,一类行业企业缴费比例为 0.45%、二类 A 行业为 0.75%、二类 B 行业为 1.125%、三类行业为 1.5%,个人不需缴费。以最低基数为例,一类行业企业每月缴费 8.34 元。
城乡居民社保
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设为每年 360 元、480 元、600 元、720 元、840 元、960 元、1200 元、1800 元、2400 元、3600 元、4800 元共 11 个档次,对应的月缴费标准为 30 元、40 元、50 元、60 元、70 元、80 元、100 元、15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