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类医保去医院的报销方式及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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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市内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职工医保二档参保人,在选定的深圳市内定点社康中心就医,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80%。
- 医保年度支付限额约为2471元。
- 市内门诊转诊后到上级医院就医:
- 先在绑定的社康中心进行首诊,如需转诊,由社康中心开具转诊单。
- 在转诊后的一定时间内(如三天内)到绑定的上级医院就诊。
- 在上级医院就诊时,出示社保卡、转诊单等,按照医保政策进行报销结算。
- 市外就医:
- 可选择一家已纳入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作为异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 办理相关选定或备案手续后,在该机构就医可直接结算,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医保年度内最高可报销2471元。
- 市内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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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市内住院
-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 深圳二档医保在一级以下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5%。
- 住院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其中一级以下医院为2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600元;参保人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
- 市外住院
- 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参保人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 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
- 市内住院
深圳二类医保参保人无论是在深圳本地还是外地就医,都应了解并遵循上述报销流程和规定,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医保带来的福利。同时,也建议参保人定期关注医保政策的更新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就医计划和报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