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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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缴费基数
自2025年1月1日起,丹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 548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额为 30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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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丹东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政府政务平台(辽事通)或银行柜台办理实时缴费,签约扣款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二、医保药品目录与支付标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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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保目录实施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涵盖更多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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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纳入医保
将“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管理,个人自付10%、报销60%(职工)或50%(居民)。
三、大病保险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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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4616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万元 (困难群体除外)。
四、门诊医疗保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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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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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覆盖常见病、多发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年度累计最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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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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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政策
新增门诊慢特病种类及报销比例,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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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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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持居住证人员可参保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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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延迟退休(最长3年)或转换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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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 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缴费、药品目录、门诊保障及特殊群体管理等多方面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