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已满50岁的人是否可以继续交社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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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人员
- 如果是深户人员,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并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的,即使已满50岁,也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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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人员
- 对于广东省内非深户人员(不含港澳台籍),如果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并且在深圳有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延缴社保。
- 对于广东省外户籍人员,如果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并且其在广东省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满10年以上的,也可以申请延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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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如果已满50岁的参保人是广东省内户籍,并且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 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无论户籍如何,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已满50岁的人在深圳是否可以继续交社保,取决于其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继续缴纳社保的条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