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西藏)医保异地就医政策主要涵盖以下要点:
一、备案流程
- 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提交申请,人工审核周期为2-3个工作日。 - 线下备案
可前往山南市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二、就医范围与结算方式
- 定点机构选择
需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具体名单。 - 结算凭证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 报销规则
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疗费用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报销比例按山南市政策执行。
三、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
- 覆盖病种
山南市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累计支持10种(含原有高血压、糖尿病等)。 - 服务范围
- 市级医院:山南市人民医院、藏医医院等提供全部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
- 县区医院:各县(区、市)人民医院支持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病种结算。
四、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就医
突发疾病需急诊治疗时,可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部分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备案。 - 补办备案
若未提前备案,可在出院前补办,直接联网结算;或自费结算后补备案,按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凭证更新:西藏已停用原医保卡,异地就医需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 长期异地人员:退休定居、异地工作等人员需提前办理备案,有效期根据参保地规定确定。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度,具体执行以山南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